| 2010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全面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发生较大变化,按现行核定缴存款范围的规定已不再适应,需进行及时调整。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核定缴存款范围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核定财政性存款缴存范围面临的问题 现行财政存款的缴存范围为:2013(待结算财政款项)下的二级科目——县级待结算财政款项、2014(地方财政库款)下的二级科目——县级地方财政库款、2015(财政预算外存款)下的二级科目——县级财政预算外存款及2016(财政预算专项存款)。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原有2013(待结算财政款项)、2014(地方财政库款)、2015(财政预算外存款)、2016(财政预算专项存款)四个科目将合并为2007(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现行规定将不再适用,需进行调整。 (二)核定一般存款缴存范围面临的问题 现行一般存款的缴存范围为:2011(活期存款)、2012(财政性存款)、2013(待结算财政款项)、2014(地方财政库款)、2015(财政预算外存款)、2017(银行卡)、2051(定期存款)、2111(活期储蓄存款)、2151(定期储蓄存款)、2622(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的净额。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原有2011(活期存款)变更为2001(单位活期存款)、2051(定期存款)变更为2002(单位定期存款)、2111(活期储蓄存款)变更为2003(个人活期存款)、2151(定期储蓄存款)变更为2004(个人定期存款)中的一部分、2017(银行卡)变更为2005(银行卡存款)、2012(财政性存款)变更为2006(财政性存款)。同时,取消了2622(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科目。现行核定一般存款缴存范围的规定同样不再适用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的实际,需进行及时调整。此外新增设的一些存款科目是否纳入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应明确。新会计科目增设的开出本票,应明确是否纳入缴存一般存款范围。 二、相关建议 (一)为简化操作,根据现有地方财政库款的管理实际,将财政存款的缴存范围确定为2006(财政性存款)。 (二)根据科目对应调整的实际和日常核算方便,将一般存款的缴存范围确定为2001(单位活期存款)、2002(单位定期存款)、2003(个人活期存款)、2004(个人定期存款)、2005(银行卡存款)、2007(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 (3)将开出本票纳入一般存款的缴存范围,取消2622委托及代理负责业务(减:1392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的缴存。 |